“浙江土地资源供给压力大,可供土地用不到10年”,民革浙江省委会向省“两会”提交的提案并非危言耸听。近日,鉴于土地问题越来越严峻,省政府下发了迄今为止最为严格的土地整治《实施意见》,责令市县(区)国土资源部门对当地政府授意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,要在7个工作日内向省国土资源厅报告,然后由监察、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办案。 《实施意见》规定,对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,由省国土资源厅直接查处;对市、县(市、区)政府授意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,要“双查”,既查事,又查人,绝不走过场。(张继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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